各有關單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政府和市場關系的新定位、推進依法行政的新任務、“十三五”發展的新理念和放管服改革的新舉措,都對優化招標采購交易規則、加強招標采購活動中的權力制約、落實招標采購政策功能、完善招標采購監管機制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期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87號令)的出臺,充分尊重政府采購市場各方主體的平等地位,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當事主體在采購活動各環節的不同訴求進行了平衡與協調,形成了完備的權利體系。對提升政府采購績效和透明度,提高評標委員會決策能力和效率,更好地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更好地促進政府采購健康發展。
為幫助各級管理部門、招標采購從業人員及時掌握財政部(87號令)有關政策,解決招投標采購相關熱點問題、提升招標從業人員管理素質與業務操作能力及市場風險防范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招標》周刊社決定舉辦“招標采購全流程指導與運作實操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87號令)宣貫”專題培訓班。請各單位積極組織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相關人員參加。
附件:一、培訓安排
二、報名回執
附件一:
一、培訓內容
第一部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解讀
1.《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出臺背景;
2.邀請招標的適用情形與符合資格條件供應商產生辦法;
3.不得作為供應商資格條件的相關規定;
4.關于投標人提供樣品的特殊規定;
5.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邀請書的澄清和修改;
6.投標保證金的收取、退還、不予退還相關規定;
7.同品牌產品下投標、評標的相關規定;
8.投標文件的撤回與撤銷(投標文件的修改、補充與澄清、說明和補正);
9.視為串通投標情形;
10.公開招標方式變更為其他政府采購方式的規定;
11.公開招標項目的資格審查主體以及采購人、評標委員會職責;
12.評標委員會人數的特別規定以及成員法定更換情形和方式;
13.評標方法以及投標報價修正等規定;
14.投標無效的法定情形和可以修改評標結果的情形;
15.采購活動過程中各程序的時間要求;
16.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與政府采購工程公開招標的區別。
第二部分:新形勢下招投標采購工作熱點問題疑難解析
1.招標投標法體系與政府采購法體系及其《實施條例》的適用與區別;
2.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進場交易程序、審批流程、具體規定及操作實務;
3.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比選、詢價方式的特點和適用范圍;
4.如何選擇合適的采購招標方式?如何組織資格預審、評標、競爭性談判及磋商,防范采購風險?
5.國有企業招標投標差別化管理(自愿招標項目、強制招標項目、國資強制招標項目);
6.國有企業項目采購和經營采購管理與風險規避;
7.招標文件的編制技巧,招標采購單位如何設定相關的強制性要求以及補充、澄清、發售中應注意的技術和法律問題;
8.“營改增”后招標文件編制應考慮納稅資格、計價依據、計稅方法、工程量清單、報價格式、稅率變更等內容的約定。
9.開標評標環節注意事項、評標復議、重新評審的觸發等問題分析及應對策略;
10.評審委員會細化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的法律評析;
11.“營改增”后評標時對不同納稅人評標辦法的變化;
12.招標采購合同規劃,重要合同的特點和條款以及管理要點;
13.招標采購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與終止——法律依據及風險防范;
14.違約責任的條件和原則及承擔方式——法律依據及風險防范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招標投標各環節監督管理與質疑、投訴的受理及解決
1.招標投標爭議處理程序、措施、法律依據及案例分析;
2.異議制度(招標異議、開標異議、評標異議等);
3.投訴制度(投訴事項、投訴處理 );
4.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復議,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訴訟,聽證制度,民事訴訟與仲裁;
5.電子招標方式下行政監督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模式創新;
6.招投標監督形式:行政監督、經濟監督、審計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監督;
7.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等不同階段監督的重點、難點及應對策略;
二、培訓對象
各地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公管辦、行政服務中心、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的相關人員;各單位從事招標采購、基建工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合同、法務等部門相關人員;招標代理、項目管理機構相關人員;
三、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7年10月19日—25日(19日報到) 地點:廈門市
時間:2017年10月25日—31日(25日報到) 地點:重慶市
時間:2017年11月16日—23日(16日報到) 地點:深圳市
時間:2017年11月22日—29日(22日報到) 地點:昆明市
時間:2017年11月24日—30日(24日報到) 地點:海口市
時間:2017年12月13日—19日(13日報到) 地點:南寧市
時間:2017年12月20日—25日(20日報到) 地點:南京市
時間:2017年12月21日—27日(21日報到) 地點:廈門市
時間:2018年1月11日—18日(11日報到) 地點:昆明市
時間:2018年1月09日—15日(09日報到) 地點:海口市
時間:2018年1月19日—24日(19日報到) 地點:哈爾濱市
四、相關費用
A:2800元/人(含培訓、資料、場地、專家費等);統一開具發票。
B:4980元/人(含培訓、資料、場地、專家、食宿費等);統一開具發票。
附件:招標采購全流程指導與運作實操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宣貫培訓班報名回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