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實施涉外單位信譽等級評定制度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外國人簽證證件簽發工作規范》《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長沙實行涉外單位登記備案及信譽等級評定制度。
![長沙實施涉外單位信譽等級評定制度]()
目前評定的涉外單位信譽等級分為A、B兩等,由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根據涉外管理工作情況審查評定。公安機關對評定為A等的涉外單位外國人簽證予以優先受理,縮短辦證時限,延長簽證和居留期限;對評定為B等的涉外單位按規定時限和居留期限辦理外國人簽證;對未通過審查評定的單位不予簽發外國人相應簽證證件。
目前,長沙公安機關已開展學校、培訓機構類涉外單位的信譽等級評定工作,首批信譽單位評定結果已經出爐,評定A等信譽涉外單位14家,B等信譽涉外單位37家。
據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負責人介紹,開展涉外單位信譽登記評定是國家出入境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公安機關加強涉外單位服務與管理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規范我市涉外單位管理的現實需要。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良好的外語教學工作對提升市民外語素質及長沙城市國際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長沙市公安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選定學校和培訓機構作為首批評定的信譽等級涉外單位,旨在規范長沙外教管理秩序,提升我市外語教學水平,維護合法外教及廣大學生、家長的正當權益。
長沙市實行涉外單位信譽等級評定制度是鞏固去年以來清理“三非”外國人暨整治非法聘請外教專項行動成果,建立涉外管理長效機制的工作舉措。公安機關審查評定第一批單位后,將分批次對符合條件的涉外單位進行審查評級,并及時通報評定結果。信譽等級評定結果自通報發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單位有違法違規情況的除外),公安機關將嚴格按評定等級兌現簽證政策。公安機關對未通過信譽等級審查評定的學校、培訓機構的外國人將不予簽發相應簽證證件,對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教將按非法就業處罰,對聘請單位按非法聘用外國人處罰。
警方希望廣大市民積極舉報涉外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內容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查處,并對舉報人和所舉報的內容嚴格保密。請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共同營造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的良好氛圍,維護我市正常的涉外單位和外教管理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