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申請執行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在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有部分存款后,隨即進行了系統凍結。隨后承辦人給被執行公司的負責人聯系,該負責人表示表示企業經營困難,請求和解。執行法官文明善意執法,作出執行工作方案:第一步,向該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如果拒收,留置送達;第二步,若該公司在指定期間內拒不履行,對該公司處罰款,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第三步,仍拒不履行的,直接從其公司賬戶強制扣劃,連同罰款一并扣劃,以上執行措施全程使用執法記錄儀錄音錄像。


